非居民租金收入预扣税及年度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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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加拿大税务居民产生的收入是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的。但是作为一个加拿大非税务居民,你要为你从加拿大获得的收入纳税,而如何报税取决于你所收到的收入的种类。今天就特别谈谈加拿大非税务居民产生的“租金收入”该如何向税局申报。
对于租金收入的申报,税局提供了三种申报及缴税办法。
第一种:按总租金收入(Gross rent)的25%缴纳预扣税,视为最终税务。
加拿大要求非税务居民把房子出租出去后,每月要把房租收入的25%交给税局。这个责任可以是房东本人,可以是房东的代理人。
代理人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可以是房主的亲属,朋友,地产经纪,也可以是房客。如果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在打理,一般他们都会有每个月向CRA按时缴纳25%的预扣税款的服务。代理人还必须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前向CRA申报NR4 return。
第二种:按总租金收入(Gross rent)的25%缴纳预扣税,但自愿报税。
除了上述预扣税之外,再选择每年自愿报税。
因为你每年对于出租房屋是有支出的,这部分支出是可以扣抵的。可扣抵费用支出如下:出租的广告费用,房屋保险、管理费、银行贷款的利息、地税、维修、水电气、会计师费等等。别忘了要保留好对应的票据。在算出“净租金收入”后,每年填报Section 216 税表申报。报税后算出多缴纳的预扣税可以被退还。
任何事情都有时效性。加拿大税务局规定,距报税年份12月31日两年之内都可以通过申报加拿大非居民税来退回多交的房租收入相关的税款。
第三种:按净租金收入(Net income)缴纳25%预扣税,提交NR6申请,申报Section 216 税表。
必须在每年年初1月1日之前,或在收到第一笔房租之前提交NR6申请, 并获得CRA批准,就可以按照净房租 (net rent income) 的25%缴纳预扣税。
如果向税局申请了NR6且获得批准,无论是否需要缴税或获得退税,都必须于每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前申报Section 216 税表。如果有欠税,则需要在4月30日或之前提前支付。如果未按时申报,税局将按照总收入计算预扣税,且寄出评估补税单。
代理人作为担保人,保证并承担非税居民房东的税务责任。如未及时预留25%,CRA有权直接向代理人追讨款项并支付利息。如果非税居民房东没有申报纳税,CRA也可以直接向代理人追讨,并附加利息和罚款。代理人还必须记得按时提交NR4,否则会有罚款和利息。
我不申报出租风险大吗?
近年来,加拿大税务局也加强了对大数据的处理。大量的业务数据有可能通过税务局的各种渠道传递。在加拿大,最好遵守法律。在将来卖房时,也可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困擾。
非居民租赁收入的处理,如果没有正确地提交NR6、NR4和S216所得税申报表,可能会导致CRA审计和处罚。
我们公司提供的非居民租金收入的服务内容包含:
- 申请税号。
- 協助每期预扣税款汇税局。
- NR4申报: 必须于每年3月底前申报。
- NR6申请: 如果客户需要按凈利润预交税款,我们將协助客户于每年年底之前填写NR6申请。
- 申报Section 216税表,提供租金收入年度报税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 604-23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