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第116条,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如需要出售加拿大财产(包括不动产或动产、加拿大资源财产和财产股份)所产生的资本收益需要缴纳加拿大税。为确保税款的征收,如果非税务居民出售财产的时候有清税证明(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在处置加拿大财产时,只需缴纳资本收益的25%作为预扣税(Withhold Tax)。若无此证明,非税务居民需要缴纳总收益的25%作为预扣税(Withhold Tax)来支付后续各项税款。需要特别注意,此预扣税比例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将从25%提高到35%。